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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最高法院:比特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“财产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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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News 10月28日消息,据Thaiger报道,泰国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作出第4929/2569号判决,认定比特币属于“财产”,涉及比特币的案件可以构成财产类犯罪。本案由苏梅岛府检察官起诉被告“阿某”(นาย อ.)。案中,受害人将5万美元(按案发时汇率约合187.8万泰铢)兑换成比特币,随后转给作案团伙。 法院认为,比特币有市场价值,可以兑换成现金,也可以被持有,因此其价值不低于兑换时所付的金额。判决同时引用泰国央行的意见:加密货币虽然不是法定偿债货币,但这与它能否被认定为财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判决援引了《民商法典》第137条和《刑法典》第309、340条等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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